烟台金润核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

产品介绍

核电被动防火保护产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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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能动防火实体保护结构(封闭箱体式)
非能动防火实体保护结构(封闭箱体式)
  • 非能动实体防火保护结构应满足以下要求:


    · 属于安全重要非安全级;

    · 设计寿命为60年;

    · 采购和施工的质保等级为QA3级;

    · 在经受极限安全地震动(SL-2)载荷作用下应保持完整性,此完整性定义为非能动实体防火保护结构在地震事故下不应垮塌,从而影响被保护设备及附近安全相关设备安全功能的执行。

    · 运行期间需进行定期目视检查。

    · 至少2h的耐火极限。

    · 在寿期内的正常运行条件下保持稳定;

    · 外表面(覆层)应光滑,可进行清洗,并可去污,且其外表面应不易被刮破。

    · 有机材料应具有良好的耐辐照性能,辐照后不能降低防火保护结构的耐火极限要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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